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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1章 比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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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欣是八十年代的留學生, 一路讀到博士,然後留校任教,順風順水。

愛人也是博士, 在一家科研公司工作,結婚後工資一塊攢,買下一幢帶花園的別墅,籌劃著過兩年再要小孩。到時候, 讓兩邊的父母, 輪換著過來帶孩子,也跟著他們享享清福。

度過了省吃儉用的讀書生涯,她肩膀上的擔子終於輕松下來,趁著現在可以好好享受一下生活。就連愛人都說,讓她不要再那麽省, 多買幾件好衣服, 換幾雙好鞋, 不要老想著買打折貨。

李欣每次都答應的好好的,可最後仍然舍不得花那麽多錢買名牌, 不過給愛人買起東西來,倒是舍得的很。

愛人隱晦的說了幾次她都沒理, 於是, 接下來的日子, 不再帶她出現在同事的聚會上, 也不再請同事到家裏來玩。

李欣這才發現不對,逼問之下, 愛人吞吞吐吐說出實情。

“我省吃儉用都是為了他,結果呢,他竟然嫌我在外頭丟他的臉, 我穿的幹幹凈凈,清清爽爽,怎麽就見不得人了。”李欣跟閨蜜哭訴,眼睛又紅又腫的像個桃子。

閨蜜搖搖頭,“跟你說過多少回你讓改,你都當耳旁風,真以為我無聊非得管你穿什麽呀。你可以不穿名牌,也不穿當季的新品,但總得尊重一下當地約定俗成的規矩吧。”

“什麽規矩?”李欣擡起頭,一臉茫然。

她從小學習成績就好,一心也只撲在學習上,對於穿著打扮,受父母熏陶得到的認知,那不是好人家的孩子該想的事。衣服只要幹幹凈凈,就是最美的。

閨蜜翻了一下白眼,“上班有上班的衣服,休息有休息的衣服,居家有居家的衣服。如果你不喜歡追求新品,那就穿永遠不過時的經典穿黑白灰,而不是穿著前年流行的款式和顏色,招搖在今年的聚會上。”

流行色若是鮮艷的亮色,當年流行的時候看,怎麽都好。一旦過了潮流,那亮眼的鮮艷,就會變成艷俗。除非你有模特一樣的身材和容貌,能把過時的顏色和款式,穿出別樣的風情。否則,就是追不上潮流和沒有品位的女人。

李欣很想反駁,但閨蜜提前出聲,“我知道你想說什麽,我也讚同你所說的,一個人的內在美才是最重要的。但現實卻是,你連外在美都沒有,沒人有興趣知道你的內在美。況且現在還上升不到外在美的程度,僅僅只是在乎自己的外表。一個熱愛生活,積極樂觀的人,怎麽可能連自己的外表都不打理一下呢?”

“你得明白,我們不是在吃不飽飯的中國,我們是在美國啊。你和你愛人也算是中產,什麽樣的身份地位做什麽樣的事,這就是社會的規則。除非你強大到可以讓這個世界為你改變規則,否則,你就必須服從規則。如果你仍然堅持,那就學會不要在意別人的眼光,可不僅你在意,你愛人更在意。”

李欣張了張嘴,最後道:“話都讓你說了,我是一句都說不出來了。”

沒得說,趕緊出門選衣服。

“從頭到腳,統統換新的,昨日種種譬如昨日死,今日種種譬如今日生。”閨蜜豪情萬丈,表現的比李欣還激動。

“你幫我挑幾家差不多點的,那些奢侈品還是算了吧。”李欣倒不是完全不了解行情,奢侈品大牌的價格,她多少有個模糊的印象。

閨蜜再次翻白眼,“真是怕了你了,放心吧,一切包在我身上。”

“看看,這一家巴迪服飾,老板是在一線奢侈品大牌工作過的設計師,他們家的款式沒得說。”巴迪的履歷是他一直拼命強調的亮點,雜志社也無數次的提及,稍對時尚品牌有一定了解的消費者,都知道這一點,同時也對巴迪的款式十分有信心。

“快看,今年的新款羽絨服,你試試。”閨蜜不管李欣試不試,反正她是一定要試的。

高挑的身材穿上亮面的長款羽絨服,華貴的狐貍毛順著V領一直鑲到腰間,腰間的系帶有個大大的銅扣,上頭是巴迪服飾的LOGO,站在鏡子前的閨蜜十分滿意的問道:“怎麽樣?”

李欣認認真真看後,“領口開的太大了,風一起正往胸口灌,腰掐的太緊了,長胖一點就不能穿。”

還有,長款只適合閨蜜這樣的高挑身材,她一穿直接連腳脖子都看不見。

閨蜜看著李欣認真的樣子,仰天長嘆,“你說的真對。”

然後抱著羽絨服去結帳,缺點再多也抵擋不住最大的優點,就是好看。

除了羽絨服,還配了一件羊絨衫,輕薄保暖,除了價格昂貴,沒有別的缺點。

“喏,這一家是莉莉絲,我跟你說,這家老板也是個傳奇人物。”轉戰下一家,閨蜜的心情有些覆雜。

“怎麽個傳奇法?”李欣倒是看過莉莉絲的廣告,心裏有一些印象。

“莉莉絲的老板,是個中國人。”看李欣沒什麽觸動,直接點明,“不是華人,就是中國人。”

“啊,那真是挺厲害的呀。”李欣終於反應過來,不由也好奇起來,想看看一個中國人辦的服裝品牌,會是什麽樣的。

“不光辦企業厲害,還把之前一個議員給掀翻了,不過在華人圈裏,大家對她是褒貶不一。”

“呵。”李欣倒是說了一句公道話,“嫉妒吧,入籍當美國人都沒辦成的事,叫一個中國人辦成了,不戳人家的脊梁骨,難道要唱讚歌。那他們的臉,該往哪兒擱?”

閨蜜大笑,“你這話在理。”

兩個人都是女人,也都是靠讀書出來,走的是知識分子這條路線,所以對做生意的人,羨慕也許有一點,但絕不會嫉妒。

進了莉莉絲,最顯現的位置,正是今年的新款羽絨服。如同打擂臺一般,免不了讓人進行對比。

閨蜜看了一眼,就搖頭,這款式還是普通了一點。

就見李欣走過去,東摸摸西摸摸,很驚喜的說道:“面料很厚實,可以防水,你快看內襯,好舒服啊。”

閨蜜伸手一摸,還真是,這天氣簡直不想將手拿出來。

李欣挑了一件軍綠色,她皮膚白,穿軍綠顯得更白。兩個口袋可以放很多東西,很適合她這樣偶爾不想背包出去的人,特別是腰間兩個插袋,內襯用的是也是珊瑚絨,完全可以想像在極寒的冬天裏,把雙手插在口袋裏,有多舒服。

閨蜜幫著把內襯的帽子立起來戴到李欣的頭上,忽然“咦”了一聲,真是見鬼了,這帽子看上去特別普通,有點類似修女帽,戴上去竟然有修飾臉型的效果,可能是帽子比較大,顯得臉特別小。

而李欣的身材原本只能算一般,但套上這件羽絨服,看上去竟然有些修長的樣子。

就連李欣那麽摳門的人,看到價格只是倒吸一口涼氣,卻完全沒有將羽絨服放回去的意思。

配套的衛衣和內襯的面料類似,聽導購介紹才知道,又是莉莉絲的新型面料,內襯叫珊瑚絨,衛衣是搖粒絨。

均可以達到嬰兒級的親膚,直接貼著皮膚也無刺激,無過敏。冬天可以穿上內衣後,直接套上衛衣,再套一件羽絨服。這本來就是美國人的穿衣習慣,只是這款衛衣比之前的衛衣更舒服親膚。

李欣不僅買了衛衣,配了牛仔褲,還配了一套上班穿的休閑西服。

“這不是打折嗎?黑色經典款,什麽時候都不會出錯,不趁著打折買,什麽時候買?”李欣的記憶力不是蓋的,否則也不會一路輕松讀到名校的博士畢業。剛才閨蜜說的話,不僅記住了,還理解的非常透徹。

“速幹襯衣也可以拿幾件,很好穿的,這個也不存在潮流更疊。”閨蜜幫著參謀。

“下次我們換新衣服再出來逛街,你會發現,周圍人看你的目光,都會變的。”兩個人累了,吃過飯各自帶著戰利品回家。

看到老婆帶了這麽多的衣服回來,上頭是莉莉絲的大LOGO,愛人露出幾分驚喜的表情,“你買了那個皮衣沒有。”

買的挺多,就是不包括皮衣,因為李欣看過皮衣的廣告,始終覺得,不像好人穿的。

沒想到,愛人竟然記得這個廣告,不由得詫異道:“看不出來啊。”

你個濃眉大眼的,竟然有這種愛好。所以說,不光是男人不壞女人不愛,同樣的道理也適用於男人嗎?

愛人趕緊擺手,“不是你想的那樣。”

下次見面,李欣約閨蜜去買皮衣,還要做頭發,學化妝。

兩個人都穿著上回買的新羽絨服,一個裏頭配著羊絨衫,另一個配的是搖粒絨的衛衣。

一路挽著手說說笑笑,李欣的雙手插在口袋裏,再把內襯的帽子戴上,感覺外頭再冷,她也能逛下去。

倒是閨蜜搓著手要求,“去商場裏逛吧。”

外頭實在太冷,寒風順著領口狐貍毛中間沒有遮擋的地方往裏鉆,僅僅一層羊絨衫,並不能抵擋。

雙手戴著皮手套,暖和的同時,也需要在逛街看到喜歡的東西時,先摘下來,才能上手,否則完全沒有觸感。

不過這些問題都不大,因為他們本來就是出門開車,不管進超市,商場還是辦公室都有充足的暖氣。

只是進了商場,暖和的同時,閨蜜開始蹙住眉頭。李欣也感覺到閨蜜的不對勁,“怎麽,身上癢嗎?”

這種輕微的扭動,不自然的表情,一看就是如此。

“奇怪,到底怎麽回事?越熱越癢。”脫掉羽絨服的時候,就看內襯的縫線處,冒出好幾根白色的羽絨。

閨蜜的眼睛都瞪大了,巴迪的羽絨服跑絨,這怎麽可能呢?

李欣此時正好也脫下自己的羽絨服,然後就被閨蜜一把抓過來,來來回回的看了一遍。

“怎麽了?”李欣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事。

“沒事,就是覺得你這件羽絨服挺好穿的,我也買一件去,你說格子的怎麽樣。”

“好啊好啊,我們穿閨蜜裝。”李欣開心極了。

“不光是跑毛,是非常跑毛。”京城的莉莉絲集團公司裏,舒雨拎著一件巴迪的新款羽絨服,看著從內襯裏跑出來的羽絨搖頭。

“完全是低級錯誤,老工人一看就知道是絨針沒換,換算一下,至少有一半的羽絨服會有跑毛現象,會有百分之二十跑毛嚴重。”駱丹嘖嘖幾聲,嘀咕道:“他們怎麽會犯這樣的錯誤。”

“巴迪服飾之前在美國有工廠,工廠裏有專業人才,當然不會出問題。但代工之後,他把這些人都辭掉了,代工交給深城的工廠,但卻缺失監管。”

在夏明看來,於飛和丁紹根本不懂生產,自然也就當不了監管。巴迪在中國代工,只請了懂中國市場的人,卻沒有請懂得監管的人,出問題是遲早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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